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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小吃是哪里的(沙县小吃注册商标)

3695000future2022-05-16产业38

图/IC图

近日,河南焦作部分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商户,突然收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侵权**传票,被告知需要缴纳3-5万元侵权费或缴纳1000元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对此,这些商家非常不能理解。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媒体表示,逍遥镇商标是2003年注册的。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运作,让商家的生产更加规范,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把逍遥镇的胡辣汤做大做强。

商标权奉行“注册在先”原则已成为常识。改革开放之初,天津汽车公司被日方夺去了驰名商标“大发”。这个案件曾经是很多创业者的**堂知识产权保护课。在过去的30年里,知识产权的概念如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等。已经逐渐普及,成为入行商家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如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确实合法拥有逍遥镇的商标,自然他们有权诉诸司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认为商标**是“割韭菜”的商家,对于其与逍遥镇胡胡辣汤协会司法**的冲突,也有其朴素的自然正义观。

值得注意的是,“逍遥镇”是一个地名。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显然,“逍遥镇”并未被禁止,这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西华逍遥镇胡胡辣汤协会注册的“逍遥镇”确实是“商标”,不是地理标志产品。这意味着“逍遥镇胡拉汤”仍然不能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受到保护。

逍遥胡辣汤协会**显示,据该协会统计,2009年,全镇有卖汤户4600户,经营者1.8万人,而全县有近1.6万户、3.8万人从事胡辣汤生意。跑胡辣汤成了县乡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捷径。

以上数据只是12年前的。成立于2003年3月的逍遥胡辣汤协会只有326名会员。难怪有商家质疑:我在逍遥镇卖了几十年的酸辣汤。我出来卖汤的时候,没有这种联想。你注册个“逍遥镇”,我卖的不就是“逍遥镇酸辣汤”吗?那我在哪里卖热汤?

笔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查询**上以“逍遥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88个结果。其中西华县逍遥镇草裙汤协会报名者只有4人,还有逍遥镇王家、逍遥镇高家、逍遥镇家、逍遥镇老城家、逍遥镇高老七、逍遥镇贾掌柜、逍遥镇两兄弟草裙汤等还有一批“逍遥镇”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

其实并不是说逍遥镇的卖汤的从此不能打着逍遥镇的名号卖胡辣汤。但店铺不能直接使用他人合法注册的“逍遥镇”商标,也不能使用与“逍遥镇”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想要合法经营,首先要得到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二是借鉴逍遥镇的“老王”、“老高”、“老程”,用自己的名字。

当然,也没必要对逍遥镇卖汤人的法律素养过分挑剔。大多数卖汤的都是个体户和小企业。如果西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真的想把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完全没有必要把侵权责任的法律利剑砍向逍遥镇那些卖汤的人。1000块钱的会费虽然不多,但是对于卖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胡辣汤的人来说更多的是感情上的伤害,也增加了这些s的抵触情绪

“沙县小吃”的商标是沙县政府100%控股的国有企业。为了把沙县小吃做大做强,迅速形成品牌效应,沙县政府不仅不向店主收取授权费,还真金白银地给予补贴。沙县小吃2004年进入上海市场时,政府补贴了每家店的1000元;沙县小吃2007年进入北京市场,政府对前100家店每家补贴3000元。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沙县小吃悄然登陆日本、美国、法国等地,并开始流行。小吃产业也成为了沙县的支柱产业。

对于西华县和逍遥镇来说,外出卖汤的人成千上万,这是宝贵的资源。与其向这些卖汤的收商标使用费,不如加大扶持力度,在免费技能培训、集中采购、原料配送上做文章。把所有卖汤的都推成“老王家”、“老高家”、“老程家”,这是一个百花齐放的自由竞争市场,但也算是一种推广麻辣烫的模式。但要提升品牌效应,统一产品标准,保证这碗祖传汤的口感和品质,把胡辣汤做大做强,仅靠协会的司法**和收取部分会费*怕难以支撑。

文/王林法律学者编辑孙晓校对赵琳